|
|
|---|
| 我市启动阳光规划工程 |
| | 2003-08-12 08:15:45 |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规划部门了解到,我市从本月起启动阳光规划工程,凡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规划许可公示牌制度。 阳光规划工程的内容是,凡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由规划审批部门制作统一公示牌,悬挂在施工现场亮牌,接受群众监督,未亮牌施工或未按公示牌的公示
内容要求施工的,群众可以向规划行政部门投诉;对规划方案、建设方案等规划审批事项实行“集体会审”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公开违法建设的处罚结果,定期公布查处情况。(张炳林 刘红绢)
|
|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
| 相关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