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如何从历史和现状出发,因地制宜,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独具特色的山水城市风貌,充分挖掘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质,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在“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综合考虑保护环境风貌、城市格局、文物古迹、建筑风格和发掘历史文化内涵五个方
面,按照城市整体空间环境、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三个保护层次,在全市范围内划出老城区、历史街区等重点保护区,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以历代城垣、山林水系和现代林阴大道为骨干,形成保护性的绿化网络,连接各个片、区、点,充分发挥山、水、城、林交融一体的名城特色,重点挖掘、展示六朝、明朝、民国文化,建立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在文物古迹保护方面,规划包括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地下文物的保护等。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将分别编制保护规划,划定必要保护范围,建立记录档案,同时制定维修、利用和管理的具体措施。近现代建筑指尚未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近现代优秀建筑,对此将认真调查,分批审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控制单位,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历史文化价值分等级、分层次保护。此外,依据国家对古树名木实行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我市古树名木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建立档案资料,统一挂牌,制定保护办法,建立责任制。城市考古将加强对城市历史、城池演变、文献史书记载历代重要遗迹的重点探查。对三国铁瓮城、六朝京口城等历代城垣遗址和其他已探明的地下文物遗址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先期考古勘探和发掘。 在历史街区保护方面,目前已划定三片历史街区,分别为西津渡历史街区、伯先路历史街区、大龙王巷片(山巷西)历史街区。对历史街区内尚存的古街坊、古建筑群、古民居、古树木、水系和各级文保单位,按照“保护风貌、相互协调和优化完善基础设施”的原则重点保护,其中文物建筑应遵循“修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保护,严禁大拆大建。其中的西津渡历史街区北依长江路以北沿江地带,南至云台山顶,东起迎江路,西经超岸寺玉山大码头至运粮河,规划面积14公顷,保护区6公顷。要保护好该区的古渡码头、宗教建筑、民俗风情的整体风貌。伯先路历史街区东起大西路,北达云台山顶,西接京畿路,南至宝盖路,规划面积15.6公顷,保护区3.4公顷。这里是近代史上有代表性的街区,多数建筑系清光绪年间至民国早期建造,风格多样,要就地保护好广肇公所、镇江商会、老邮电局等建筑。大龙王巷片(山巷西)历史街区,位置在大西路以南,宝盖路以北,伯先路以东,山巷以西,规划面积10.5公顷,保护区约5.3公顷。这里的传统街坊和清代建筑风格要整体保护,重点保护有历史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古建筑,民居建筑可保持原有风格,大力改善基础设施。 在城市整体空间环境保护方面,首先加强古城格局和风貌特色的保护,其中包括古城墙遗址的保护、老城区风貌的保护、古运河的保护等。规划的古运河风光带,自京口闸到谏壁三叉河,全长约17公里,到2010年,将全线建成有镇江特色的一流的古运河风光带。 其次,加强环境风貌的保护。保护长江、港口风貌。长江流经镇江的岸线为69.4公里,沿长江一线要以绿化为主,拓展亲水空间,并兼顾观光娱乐设施的建设。保护城市山林风貌。据不完全统计,在市区及近郊150平方公里范围内,分布有大小山体60多座,应保护市区的丘陵山岗,禁止开山采石、平山造房等,加强对市区山体的滑坡防治。保护风景名胜区。在风景区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活动。 另外,要加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分析城市景观构成,并对不同的地段提出不同的高度规划控制要求;确定城市景点和观景点,并分类、分级,提出相应的保护和加强措施;对城市景点与观景点之间形成的景观轴线要严格控制;针对不同保护地段进行建筑高度分区;老城区建筑高度视保护性质和内容,分别确定控制高度。 小贴士:城市规模―――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统计上的大中小城市是指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按市区(不包括市辖县)的非农业人口总数多少对城市规模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统计工作中将城市分为以下几组:(1)超大城市:200万人口以上;(2)特大城市:100万至200万人口;(3)大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4)中等城市:20万至50万人口;(5)小城市:20万以下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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