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中共镇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摘要)
杨 建 (2006年8月2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镇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规范从政行为,进一步推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五项禁令”,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上交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市共有646人次上交礼品、礼金、礼券等,折合人民币381万元,缴入廉政账户资金241万元。全面完成干部职工清房工作,纠正了641人的住房违规问题。在企业兼职的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退出,清理公款购买商业保险160余万元,清理拖欠公款730余万元,清理党政机关超编车55辆。
积极探索加强廉洁自律的新途径。加强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调研和探索,积极推进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大力开展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23个乡镇顺利完成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创造性地开展了以述职述廉,群众测评和组织考评,公开述职述廉报告和测评考评结果、公开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为主要内容的“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
(二)注重综合效果,进一步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坚持以“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指导方针,严肃查处了违纪违法案件。五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8606件(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503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483件、10万元以上案件117件、100万元以上案件24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237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34人。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注重程序和实体并重,实行信访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正确使用“两规”措施,强化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案件质量长效管理“四步法”,实施党政纪案件两级联审,试行公开审理和申诉案件听证,大力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制,确保了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并连续13年保持办案无事故发生。
(三)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深入开展“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较好地治理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深入开展纠风治乱。进一步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工作。
扎实抓好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土地批租等专项治理,积极开展社保资金、国债资金管理等专项检查。
积极推动信访工作大格局的构建,扎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督查督办。牵头制定《关于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的意见》,出台《镇江市信访工作大格局督查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构建人民来访统一接待、领导干部下访、“行风热线”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四大接访处访平台。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立足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牵头制定《中共镇江市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并制定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25项,落实21个主办单位和59个协办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和进度,有力地推动了惩防体系构建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大宣教”工作格局,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重点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荣辱观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牵头制定《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治理商业贿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52项,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制度框架。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制度。完善土地有形市场运作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招投标管理。
逐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在试点和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一套党务公开保障制度,并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形成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联动的公开体系、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取得了基层拥护、党员满意、群众欢迎的积极效果,受到了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五)坚持围绕中心,进一步发挥了为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作用
五年来,各级纪检组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廉政也是投资环境,环境也出生产力”的观念,认真履行职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合拍、良性互动。
围绕保持政令畅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效能监察。
围绕维护行政纪律,扎实开展执法监察。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执纪能力和队伍整体形象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市纪委常委会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党章,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纪委常委会向社会作出强化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六严”的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治素养,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着力提高业务技能,每年组织新上岗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培训,分期分批选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指导,制定《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对派驻机构的考核方式,提高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水平。
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继组织开展“双率先、双奉献”“三贴近、四提升”等主题活动,促进机关干部改进作风,履行职能,无私奉献,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
五年工作体会
过去的五年,全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比较明显的工作成效,是市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各级纪检组织和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能、共同负起责任的结果;也是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回顾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体会: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把准方向。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这个新形势下的重要指导思想,找准紧贴中心的切入点,促进发展的结合点,服务大局的关节点,反腐倡廉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在促进经济建设、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必须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有效落实。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事实表明,只有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协调推进。 五年来,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统一起来,贯穿到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有力惩治,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通过有效预防,巩固了惩治成果,逐步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取信于民。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查纠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集中精力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查督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访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积极实践,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创出特色。五年来,我们坚持以实践的观点、创新的意识、改革的精神谋划和推进工作,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巩固中深入,在发展中提高,党务公开、“润廉工程”“双述双评双公开”等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冲刺期和迈向基本现代化的起步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于确保我市“十一五”规划和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纪律检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紧紧围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执纪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围绕这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保障镇江全面发展上谋求新作为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要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加快镇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强化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
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和谐发展。
(二)加大查纠力度,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继续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取得新成效
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查办案件既是治标措施,又具有治本的功能,没有严厉的惩处,就难以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就无法对腐败现象进行有效的预防。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
继续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收受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党员权利的案件,金融信贷、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以及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同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拓宽举报渠道,继续推行信访办理公示制和署实名举报反馈制。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着力源头治本,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上力求新突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共镇江市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抓出成效。
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五)强化自身建设,在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上实现新提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这个主题,充分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把它作为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塑造形象、推动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好。
党代表分组讨论党代会上的两个报告。
石小刚 宋建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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