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9日下午召开的北部滨水区企业搬迁动员会上了解到,直接关系北部滨水区建设推进的企业搬迁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49家企业被确定为首批搬迁企业,其中涉航和严重污染企业在2007年8月前搬迁完毕,其余的在2008年底搬迁结束。 今年以来,北部滨水区各项工程建设强势推进,滨水区各项规划工作开展有
序,渔民安置工作基本完成,码头搬迁拆除依法推进,核心工程引航道水利枢纽工程已正式动工。我市还出台《鼓励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区办法》,从用地供给、发展规划、财政税收、环境保护、规费减免、服务保障等方面,明确了操作程序,其基本思路、原则要求和适用范围涵盖北部滨水区内企业,为北部滨水区内工业企业搬迁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市有关部门从6月初起开展摸底调查和专题研究,最终确定镇江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厂等49家企业为北部滨水区建设首批搬迁企业。据了解,确定首批搬迁企业有三条原则:一是用水、排放都在内江的企业,没有接入污水截流排放的企业;二是排放有毒或有害气体的企业;三是影响城市规划形象的企业。目前,企业搬迁工作推进较为顺利,已经有17家已正在实施搬迁计划或正在做搬迁规划。
市委副书记、北部滨水区建设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张庆生在动员会上强调,区内企业搬迁直接关系工程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各有关方面必须把认识和行动都真正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切实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搬迁时间进度按要求顺利到位。
副市长李亚平就做好北部滨水区企业搬迁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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