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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9
坚持更好更快发展 奋力实现全面小康 中共镇江市委五届二次全会举行 史和平作工作报告 许津荣作会议总结
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昨天举行。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研究确定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关键举措,以更好更快发展的新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史和平、许津荣、张庆生、江里程、陈主志、黄宝荣、徐郭平、李国忠、李茂川、张甫雄、杨建在主席台就座。
市委书记史和平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史和平的报告分为四个部分:一、认真总结“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工作,增强更好更快发展的内在动力。二、科学谋划明年的工作,落实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举措。三、加快构建和谐镇江,汇聚更好更快发展的社会合力。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更好更快发展的组织保证。(报告摘要见A2版)
史和平说,今年,全市按照“乘势而上、强势开局”的总体要求,务实创新、克难奋进,保持了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15%以上;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增长2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0亿元,其中工业性投入突破300亿元,分别增长25%和28%左右;规模骨干企业工业销售突破1500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5%和12%以上。总结今年的工作,有以下六个鲜明特点:经济运行质态提升。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三区”建设全面启动。环境建设得到优化。社会和谐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史和平指出,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更好更快发展,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大项目建设,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向着“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目标奋进。
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一个基调”、狠抓“三个突出”、强化“四个全力推进”。
把握“一个基调”,就是要坚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更好更快发展”。这一基调体现在明年经济工作的目标安排上,就是“三个优化”“三个高于”“一个确保”。“三个优化”是:优化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层次;优化环境质量。“三个高于”是: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苏南平均水平、高于上年实绩水平。“一个确保”是:确保2007年全市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
狠抓“三个突出”,即:突出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自主创新,加速提升产业竞争力;突出大项目建设,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强化“四个全力推进”,即:以提高“两个收入”为重点,全力推进全面小康;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以“三区”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名城形象新提升;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为重点,全力推进生态建设。
史和平强调,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发展求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不懈奋斗。要更加充分地激发社会活力;要更加协调地发展社会事业;要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要更加有力地促进社会文明。
史和平最后要求,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把“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美好蓝图化为现实,党的领导是关键,党员干部是决定因素。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扎实的举措,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把镇江党组织建设成为引领“两个率先”的坚强领导核心。
史和平所作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分组进行了讨论。在下午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中共镇江市五届二次全委会决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津荣在全会结束前作了总结讲话。她对贯彻好全会精神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坚持好中求快,全面提升。正确处理好总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关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盲目乐观。坚持不懈地追求好追求快,实现好与快的统一。二、要坚持重点突破,局部超越。各地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发挥优势,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批亮点和特色。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在工作推进中,要更加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顺应民意,注重民生。四、要坚持顺时应势,创新作为。在宏观调控趋紧、区域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思想上的滞后性,牢固树立争先的意识、争先的思路、争先的干劲,找准赶超目标,把宏观调控作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机遇,创新克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许津荣还就做好当前工作提出要求。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列席会议的有:市纪委委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全体领导;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大专院校主要负责人;地市职老同志、市各部委办局副职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记者
徐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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