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头条新闻 - 独家新闻 - 镇江网闻 - 本地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娱乐新闻 - 文体新闻
 

关键词:



 

相 关 文 章
侨界青年爱心助学童(图)
布鲁塞尔举办夏季嘉年华(图)
市党政代表团赴苏州考察(图)
20年:消费维权日益科学理性

2007-03-12 10:19:34

    自1986年10月市消费者协会挂牌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维权事业不断发展。20年间,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20年间,投诉热点从蜂窝煤到房产,年主题从警示到倡导,我市消费维权越来越科学理性。

    以往老
百姓一张口都是“我家蜂窝煤不好烧”,现在则是“我购买的房子推迟一天交付,他就得多赔我一天的钱”。这是我市的老消协形容投诉热点变化最形象的一句话。
      据介绍,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市消协接到的市民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价格混乱、质量差、计量不足上,产品则集中在蜂窝煤、蔬菜等民生基本用品上。到了90年代初,市民反映的问题集中到了家庭大件上,其中电视机、洗衣机和冰箱的投诉居多,鞋类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比较突出。90年代中后期,市民投诉发生了重大变化,先是商品房销售时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遭到强烈质疑,后是假冒交通工具的加倍赔偿,服务业的投诉领域更加扩大了。到了最近几年,市消协受理的投诉热点集中在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汽车、公用事业服务等方面。
      市消协的夏元胜称,从这些年的投诉热点可以看出,市民的消费结构在发生着重大变化,从基本的生活资料到家庭“几大件”,再到房屋、汽车等高端消费品,这表明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另外,市民关注的消费热点也从小商品买卖到后来的房产开发,再到公用事业服务质量,这从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消费者在维权的同时,推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与进步。

   

      为了每年有个主要的宣传对象,中国消协从1997年开始确定消费年主题,消费年主题的确定与当时我国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围绕当年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中国消协先后确定了“讲诚信,反欺诈”、“为了农村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等年主题。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最初消协确定的年主题主要起到了一种消费警示的作用。例如,调查显示,1996年有78.4%的消费者受到不同欺诈行为的损害,消费者深恶痛绝的是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假冒商品和服务行业中的宰客行为。该结果公布后,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也拉开了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活动的序幕。
      从近年开始,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开始趋向倡导消费,从2001年的“绿色消费”、2002年的“科学消费”到2005年的“健康·维权”和2006年的“消费·环境”,这些年主题的针对性渐渐削弱,而是着重于将国民消费向健康、科学、绿色方向引导。
      10年来,消费年主题不断变化深入,紧扣社会主旋律,越来越成熟,含义更加广泛。今年的消费年主题是“消费和谐”,就是倡议在消费领域中树立“消费和谐”的理念,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些都越来越贴近“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主题。

   

      1993年10月,我国第一部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专项法律《消费者保护法》颁布,1994年1月1日《消法》正式实施。自此,我国广大消费者有了专项的法律保障,而《消法》也越来越广泛地用于广大的消费领域,从传统意义上的商品到以后的商品房、医疗保健等服务产品。
      上世纪90年代初,消费者针对鞋类的投诉频发,普遍反映鞋子质量不好,断底、脱胶等问题严重。在总结多年消费投诉的基础上,1997年11月,市消协会同工商、标准计量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镇江市区鞋类商品售后服务暂行规定》。这是我市第一次出台相关消费的规定。
      2005年,市消协和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颁布《镇江市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办法》,2006年,市消协出台《镇江市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和《镇江市消费领域服务质量监督评议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一些行业的经营行为,促进了这些行业行为质量的改进和提高。
记者  赵慧
   


 相 关 链 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说明 | 诚邀加盟 | 批评建议 | 联系我们
 苏ICP备-015116
Copyright © 2002-2007 www.jsw.com.cn www.zjr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