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7-06 08:26:41
金山网讯 由市慈善总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2007年慈善助学圆梦工程”日前正式启动,此次活动主要是资助市区1000名生活困难家庭中今年入学的高中生,并对当年录取的大学、大专新生进行救助,解决他们部分学习费用。
根据慈善助学“圆梦工程”安排,凡具有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户籍,今年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和大学、大专学校一年级的新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困学生,均可申请本次慈善助学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父母双亡的孤儿;市、区工会组织认定的2007年特困职工家庭的子女;除以上条件外,特困学生本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较好。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和计划外扩招生不得享受慈善助学。
受助对象将获得一学年学习费用,具体资助标准为:大学、大专新生每人3000元,高中新生每人1000元。受助对象正式确定后,由市慈善总会筹措其中60%的资金,各辖区和镇江新区慈善分会根据本地区所属受助学生配套共计40%的资金,一次性将助学款分别拨付给学校或学生家庭,直接用于支付受助学生部分学习费用。
目前“圆梦工程”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家庭凭相关证件(如《低保证》和《特困职工证》、入学通知书等有效证件以及户口簿等复印件),按规定分别向社区和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07年慈善助学“圆梦工程”申请表》。 (王继东
胡冰心)
编辑:陈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