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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12315发布消费警示 “十一”旅游注意事项

2007-09-27 16:01:31 镇江日报
  金山网讯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出门旅游成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假日首选。为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镇江工商局12315昨天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旅游消费者相关注意事项。

  出行前选好旅行社,不要受虚假广告和过低价格的诱惑,要选择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再看其核准
的业务范围是否与实际相符。

  签订好旅游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发生纠纷后的处置办法,成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保护自己的证据和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依据。同时,要弄清旅行社旅游合同中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特别是旅程中包括旅游价格、交通工具、住宿条件、餐饮标准等方面的细则,在旅游合同中,消费者还要注意国家规定的由旅行社负责代消费者承保的强制性外出旅游保险内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旅游中消费者要谨慎购物。特别是珠宝钻石、家电、茶叶、化妆品等商品,注意开具正规发票,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通过旅行社进行退赔,如在旅行中遇到超出旅游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消费者有权拒绝参加。

  (黄莉 吴薇 祁山洪)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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