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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丹徒区交通局:"破路"系乡道,但没移交 | |
| | 2008-07-15 08:32:57 | | 本报讯
从古洞至小力山这段路,路面破损严重,凹凸不平,车辆难以通行,群众投诉不断,村民们无奈上路拦车,却无人过问。本报11日以“这条破路,究竟归谁管”为题报道了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来电质疑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 近几天,我市雷阵雨不断,虽然雨量不大,但已经造成该
路段积水,周边群众出行不便,便采取极端行为“护路”。有人将摩托车停放在路中间,有人将拖拉机停放在路上,还有村民将大石头、大树枝放在路中间,阻止大型车辆从这里通行。
针对村民们拦路行为,丹徒区路政大队多次上路制止,并下发“清除路障通知单”。据区路政执法大队三中队王队长讲,根据《公路法》中第7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其中第9条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王队长认为,村民们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不得在路中设置障碍物。
据王队长讲,大量超载、超限车辆经过该路,是路面上的“马路杀手”,对该路破坏很大。希望公安部门加大打击超载力度;希望路政部门加大整治超限力度。
“破路”到底由谁负责?昨天记者致电丹徒区政府办,区政府办让记者向区交通局了解情况。据丹徒区交通局一负责人讲,按《公路法》规定,这条路属于乡道,但一直没有办理移交手续。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交通部门已责成公路养护处拿出维修方案,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的来源。 (记者
周本林 实习生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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