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我市辛丰镇一居民因偷盗自来水被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这是我市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开出的行政处罚“第一单”。
5月7日,市公安机关接到举报:辛丰镇某小区一用户用水长期不正常。今年2月,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为该用户更换水表并加装防盗装置,在4月份正常抄表时发现水表防盗装置及
水表铅封均被拆除,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对该用户实施停水,并通知该用户到当地营业所接受处理,但该用户不但不接受,反而擅自用软管将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与自家管道接通用水,形成无表计量。
对此举报,民警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并由质检计量部门对破坏的水表进行技术检定,最终查实该用户利用隐蔽的手段破坏计量装置达到盗水目的,是一起典型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盗水行为人实施了行政拘留处罚。
(王伟才 毛伟 解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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