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网讯
犯罪嫌疑人凌某与张某短短两个月时间撬盗汽车牌40块,令人诧异的是,竟有29位车主愿意“大事化小”,以“私了”的方式“买”回自己的汽车牌照。检察机关提醒:不要因图一时方便而助长盗贼的侥幸心理。
现年46岁的凌某,1987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2年又因敲诈勒索
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目前,等待凌某的依然是法律的严惩。据凌某交待,其家门前来来回回的汽车触发了他的“灵感”:将汽车牌照撬下,然后跟车主索要80块、100块应该不成什么问题。因为车主丢失牌照后如果到车管部门重新上牌照,不仅手续繁琐而且可能花费更高。于是,今年5-6月,凌某纠约在扬中打工的张某,利用天黑人少之机,在扬中市新坝、三茅、油坊等地先后将停靠在路边的40辆汽车的车牌撬掉,并以此要挟车主勒索钱财3770余元。
(景义波 沙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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