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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5件中国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4-12-09 03: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日,记者从镇江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新近认定的一批中国驰商标中,我市江苏佩尔家纺公司的“佩尔及图”、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大亚”、江苏肯帝亚木业有限公司的“KENTIER肯帝亚”等五件商标榜上有名。但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明确了对驰名商标禁止宣传的要求。为何我市仍有企业申报这一称号?

5家单位都属支柱产业

此次认定的驰名商标,是新《商标法》今年5月正式实施后的首批。这5件商标全部来自丹阳市的企业。其他地区没有申报或申报数量较少。

镇江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吕国平分析,这次认定的5件驰名商标中,有地板2件,汽车零部件1件,工程电器1件,家纺1件。这几个产业在丹阳市都属于传统产业,也是当地的支柱产业,更是特色产业。在同行业中,这些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在年产量、销售等主要经济指标上优势明显。这些企业对品牌工作重视,如大亚集团旗的江苏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圣象及图”商标,于2005年12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而此次被认定的是该集团的第二件中国驰名商标。

《商标法》禁宣驰名商标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违者由地方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吕国平介绍,“驰名商标认定”只是在涉及商标的纠纷解决中的手段或者工具,并不因此产生荣誉称号。 并且,其认定工作遵循的是“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原则。但十多年来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一度进入了误区,被扭曲、异化为荣誉称号和广告资源,违背了国际惯例和立法本意。

江苏佩尔家纺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加卫说:“实事求是地说,当初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确实很大部分是冲着品牌宣传,因为驰名商标,凭借良好的品牌形象,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对提升顾客信任度和忠诚度也会有一定作用。虽然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有了禁宣的规定,但驰名商标的认定实现了商标跨类的保护,对企业丰富品牌内涵,提升企业形象,实现做大做强仍有特殊的意义。”

驰名商标对企业仍有价值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行政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40件。

吕国平说,过去5年,我市驰名商标数量猛增,每年都有10余家企业申报。今年申报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其中新《商标法》中禁宣规定的影响不容小觑。“企业之所以对驰名商标表现出冷热分明的态度,说明很多企业误将其作为一种荣誉称号。如今,其被禁止拿来宣传,企业的心态自然也发生了变化”。

吕国平说: “驰名商标最实质的意义就是‘商标保护’,比如某企业拥有一个服装类的驰名商标,那么,在与服装相关联的产品类别中,他人都不能再注册和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这种跨类的商标保护对于企业品牌的做大做强仍然有很大作用。再说,除了用于广告宣传外,企业在招投标、上市、风险投资以及进行并购等商业行为中还会发挥驰名商标的更多作用。” (孙喜 范海罡)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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