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学期即将到来。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会议,给我市近23万农家娃带来喜讯——从新学期开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对于城市的孩子来说,自2007年春季新学期起,他们也将一同享受这一政策。
今秋新学期享受免收政策的对象为:在各辖市、区及市区范围内农村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凭《义务教育证》)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亦享受相应待遇。免费项目为我市今年制定的“一费制”文件中规定的杂费(含信息技术费)。
据测算,今秋新学期,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将免收学杂费2750万元,全年共计5500万元。全市农村有13.3万多名小学生、9.3万多名初中生享受到这项政策,每名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学期将分别少交110元和160元。据悉,明年春季新学期起,免收政策将扩大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届时,全市义务教育年免收学杂费将达6500万元,惠及27万城乡学子。
会议由副市长王萍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里程到会并指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既是一件惠及广大农民和农村学生的好事,也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免费对象一个不漏、免费项目一个不减、公用经费一分不降”,不允许通过占用义务教育其他公用经费和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解决,也不允许搞先交后免。江里程还强调,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省补经费和市县配套资金,严禁将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用于还债和发放教职工工资及福利。
(裴伟 包荣军 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