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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 镇江临江近海,水陆交通极为便利。镇江为国家级水路主枢纽和省级公路主枢纽城市。世界闻名的“黄金水道”———长江和京杭大运河在此交汇,沪宁高速公路、京沪铁路、 312 国道穿市而过。飞架于大江之上的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将苏南、苏北紧紧连在一起,成为长江南北的主要通道。 2008 年末,镇江公路总里程 6314 公里。 104 、 312 国道和 122 、 231 、 238 、 204 、 241 、 243 、 337 、 340 省道构成镇江与外省、市连接的公路网络。距南京机场和常州机场均为 60 公里。 镇江港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全国主枢纽港之一, -10 米 以下岸线长 85 公里。高资港区、龙门港区、谏壁港区、高桥港区、大港港区、扬中港区构成镇江港口群体。 2008 年全市港口吞吐量超亿吨,比上年增长 13.6% 。全市现有航道 70 条 597.19 公里,其中干线航道 10 条 183.89 公里。苏南运河镇江段 42.74 公里,是全国第一条国家级文明样板航道,四级标准,可常年通行 500 吨级船队。 镇江口岸为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等查验机构齐全。 城市公共交通 【概况】 2008 年,镇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完成客运收入 1.22 亿元、客运量 9545 万人次、总行驶里程 3643 万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 10.26% 、 2.45% 和 3.84% 。全年车次执行率 96.16% 、首末班准点率 99.84% 。公司有职工 1858 人,资产总值 1.56 亿元,下辖 6 个营运公司、 1 个旅游汽车出租公司、 1 个汽车修理厂、 1 个广告公司和 1 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公共汽车 728 辆,城市万人公交拥有率达 12 标台,营运线路 55 条,线路总长 791.5 公里,日客运量 28 万人次。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 3000 余万元,新购置环保节能公交车 90 辆,新辟和优化公交线路 11 条。 12 月 10 日,在火车站广场举行城市公交 10 路、 6 路车辆更新发车仪式,新投放 30 辆公交车,全线更新 10 路、 6 路车型。开展创建“示范线、精品线、标兵车”等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塑造行业新形象,涌现一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该公司被评为省建设系统抗击雪灾先进集体、市安全诚信优秀企业、市“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市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公交 W 61113 车组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城市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2008 年,市区有出租汽车 1254 辆,从业人员 3000 人,年客运总量 3200 万人次。出租汽车爱心车队被评为镇江市首届“大爱之星”。全年举办培训班 59 期,培训人员 2487 人次,查处各类违章 382 起。市政公用局克服出租汽车行业全国性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的压力,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制定《镇江市区出租汽车新一轮更新实施办法》。从 10 月初开始,按照自主自愿、市场化推进的原则,推进市区出租汽车新一轮更新,年内有 700 余辆提前更新,达到总量的 55% 。新更新的出租汽车统一安装税控计价器、 GPS 、 LED 显示屏和新式顶灯等设施,以公司为单位统一车身颜色和专用标志。按照“双 70 ”(公司车辆规模达到 70 辆以上,注册资本金达到 70 万元以上)的要求,引导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等方式做大做优,公司由原来的 19 家整合为 8 家。与公安部门联动,对城市客运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月”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黑车” 76 辆。(陈 文) 【推进城市公交场站建设】 2008 年,镇江市确定南徐新城、丹徒新城和镇江新区公交停车场用地,面积 10 万平方米,是原停车场面积的 1.5 倍,全部建成后可容纳 500 辆公交车停放。完成南徐新城公交停车场省土地征用专项指标、方案设计和专项评审、土地征用补偿等工作, 10 月初开工建设。建成并启用江大公交枢纽站,基本建成江科大西校区公交枢纽站。(陈 文) 【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城市公交项目】 2008 年,镇江市投入 3000 余万元,新购置环保节能公交车 90 辆,占年计划的 112.5% ,提档更新 10 路、 6 路、 21 路、 23 路等车型。新辟和优化公交线路 11 条,占年计划的 137.5% ,新开通市区直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 135 路和连接市区东西部区域的 130 路,调整优化 20 路、 116 路、 123 路、 105 路、 9 路、 14 路等线路。公交线路逐步向丹徒区乡镇延伸服务,将丹徒新城内部循环线 138 路优化至丹徒区医院运行,将 21 路延伸至上党镇农贸市场,将 6 路部分班次延伸至丹徒区实验学校。在全市放心消费用户满意度调查中,城市公交综合满意率 84.96% ,在全市 18 个综合服务行业中名列第四位。(陈 文) 【市区出租汽车每辆补贴 5092.97 元】 2008 年 6 月,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通知要求,镇江市区出租汽车统一按每辆 5092.97 元标准计补,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 助 4405.3 元 / 辆,市 财 政 补 助 687.67 元 / 辆。具体为:对 6 月 20 日新调价部分中央财政承担 40% ,省财政承担 36% (含养路费减征 40 元 / 辆·月),其余 24% 由市财政承担,补贴时间为 6 个月。对 2008 年 5 月前历次成品油调价的补贴资金,负担比例执行 2007 年政策。两次补贴合并后,统一执行上述补贴标准。市财政、市政公用部门在 7 月 1 日前将该次出租汽车财政补贴全部直接发放到市区 1254 辆出租汽车车主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