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意见
中共镇江市委 镇江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现就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提出“八大行动”意见。
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一是突出源头防范。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应评尽评”。健全社情民意调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走访、下访、联系群众等制度,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二是突出调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四级排查预警机制,完善滚动排查、资源共享、分析研判和预警报告制度。推进基层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调解工作室建设,推动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人民来访接待化解工作,到2015年初信初访和信访积案化解率均达85%以上,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去省集访登记数逐年下降。三是建立多元化调处机制。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着力强化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领域专业调处,落实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账制度,强化挂牌督办措施。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激励和司法信访救助制度,到2015年,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2%以上。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行动。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范围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组织网络,强化领导力量和工作责任。到2015年,全市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道)和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建成率95%以上。二是完善信息采集机制。抓好以出租屋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建立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完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分类录入、信息反馈、跟踪管理、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三是创新服务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流动人口“一证通”制度,“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着力解决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问题。加强流动人口集中住宿区建设,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服务。完善以合法稳定住所和职业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制度,引导人口合理流动、有序迁移。四是强化管控教育机制。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救助保护、教育矫治、预防干预等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诉讼服务工作网络和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流动人口犯罪占流动人口比例保持全省低位。
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行动。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邪教痴迷者等特殊群体,实行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双向管理。针对不同人群,完善帮教对象接纳、帮教措施制定、教育转化、跟踪服务等衔接机制,落实特殊人群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建立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加强工作研判协作和信息共享,严密管理流程衔接,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十二五”期间,市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各辖市至少分别建设一个规范化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在校生犯罪占刑事作案成员比例低于省控指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到2015年不低于90%。
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行动。一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镇江建设,加强社会面治安防范,规范化建设治安卡口、警务查报站和治安岗亭。加快推进“城中村”和老小区综合改造,新小区防范措施一步到位。推进单位内部保卫力量和防范设施建设。二是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感建设,深入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经济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八类”案件破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加强公共安全监管。深化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治理,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物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压降各类事故,确保亿元GDP安全生产死亡率、机动车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安全生产死亡率处于全省低位,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安全事故。四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及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推动政府应急办实体化运作,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联合演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确保有效稳控事态,依法妥善处置。
五、虚拟社会综合管理行动。一是健全虚拟社会综合管理工作格局。建立虚拟社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互联网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经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管理格局。二是构建虚拟社会防控网络。加强网上技术手段和力量建设,及时监测、研判、预警,提高对网上煽动指挥、网下串联行动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互联网舆情导控队伍,有效实现对网上重点人、网上信息舆情和网上重点阵地的动态管控。三是推进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大力推进重点网站、重点网络社区、重点联网单位、非营业性上网场所的安全保护技术设施建设。健全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公民上网行为诚信体系。推进网络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网络互动环节实名制。四是加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会管理工作效率,大力推行网上电子政务、网上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平台、网上互动平台建设。
六、基层建设和服务管理行动。一是建强基层组织。加强村、社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推广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社区管理服务站承接公共服务、社区综治办负责综治维稳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模式。二是完善基层服务体制。按照“中心社区+基本社区”的建设思路,理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推进基本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和职能基本分离。推广“网格化管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片长、楼长制。三是壮大基层力量。推进三级社区服务平台达标建设,将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及土地利用规划,5年内三级服务平台全面达标。落实社区结对共建制度,促进驻社区单位资源免费向社区开放。落实社区“一区一警”制度,实现社区民警全覆盖,推动落实社区民警进居(村)委会领导班子。加快社会管理专业队伍建设,鼓励优秀人才进社区,五年内社区工作者轮训一次。四是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居家养老、扶贫济困、就业社保、综治安民、便民利民等社区服务体系,引导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推进市级和谐示范社区创建,2015年全部达省级和谐社区标准,省级以上和谐示范社区占比全省领先。
七、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行动。一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建设,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员工利益共享,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和争议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完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重点扶持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推进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职能、经费等方面分离,灵活采用奖励、补贴、项目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三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重点加强对政治类、法律类、宗教类以及有境外复杂背景的社会组织的监管,建立健全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
八、公民素质全面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市民素质提升,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负责任地做产品”、“健康成长我做主”三大主题活动,推动“全民共创文明城,百姓共享好生活”。丰富“大爱镇江”内涵,结合“六城同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深入推进法治镇江建设,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到2015年覆盖率80%以上,辖市区法治文化街区展馆、中心建成率70%以上。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政府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公共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逐年增加。发挥好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统一战线组织等协同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将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纳入目标管理体系,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查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原标题:镇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