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局“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改进机关作风。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及市财政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令行禁止,提升财政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深化法治财政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内部控制,强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一次性告知、文明用语、违诺追究等制度,立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建设服务型财政机关。
四、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布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情况、办理结果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财政公众形象。
五、保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构建财政惩防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确保财政干部、财政资金“双安全”。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财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未能遵守服务承诺,或者财政工作人员有办事推诿、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市财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511-84427074 0511-84423067,或登录www.zjcz.gov.cn留言,欢迎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