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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

2013-08-08 23:48

  为深入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作风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打造务实、为民、清廉、高效的发展改革系统,市发改委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求真务实,创新争先,令行禁止,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做到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该办能办的事,抓紧落实直接办;暂不具备条件的事,共商可行办法,创造条件争取办;有政策法规刚性约束或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事,说明原因,及时告知为什么不能办。

  二、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依法履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管理职能,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目标管理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做好国家低碳城市创建、目标管理、能源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经济合作交流等工作,扎实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四大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三、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民生”的宗旨,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做好项目审批和建设服务工作,在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生态文明、现代服务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企业上市、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积极为企业和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的各类政策支持。

  四、做好政务公开。加强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建设,做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办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和回复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行工作动态、通知通告等即时发布,对网民留言及时回复。

  五、保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良习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署名投诉并认真查处,处理结果按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市发展改革委监督举报电话:0511-84421431

  举报邮箱:zjfgw@163.com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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