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
创新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各辖市区监察局、政府纠风办:
现将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时间跨度长、任务量大、目标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工作意识,做到有专人、有机构、有措施。要精心组织,督促各被评部门(单位、系统)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宣传这次评议精神和要求,围绕“四大行动”计划、结合“三送三禁”服务企业活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有序的开展工作。要细化行动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
二、围绕重点,提升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针对被评部门(单位、系统)在作风建设、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背对背查找、面对面评议,督促被评部门(单位、系统)自查自纠、落实整改、长效管理,推进部门(单位、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纠风工作新实效取信于民。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按工作序时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要按项目化管理要求制定工作序时进度表,并于6月底报市政府纠风办。要强化监督,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要严肃评议纪律,严禁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评议工作秩序,确保评议结果经得起检验。
附件:1.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的实施方案》
2.镇江市“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工作日程安排
3.镇江市“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评定量化分值
镇江市监察局
镇江市政府纠风办
2013年6月19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
创新行动的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各市、县(市、区)监察局、政府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和全省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省、市、县、乡四级联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热线平台,依靠人民群众对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推动各级各部门自觉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美好江苏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
二、评议对象
省、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农业、商务、文化等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及其基层站(所、队)、服务窗口等。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方面。是否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是否有新的提高,审批或管理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省各参评部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本行业、本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各市、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落实属地范围评议工作方案。省、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组织各参评部门向社会作“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5月底前,省各参评部门、各省辖市纠风办将部署情况报省政府纠风办。
(二)自查自纠(6月—9月)。省各参评部门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基层座谈走访等,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答复处理,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各级政府纠风办适时公布问题排查和重点整改情况。9月底前,省各参评部门将自查自纠情况报省政府纠风办。
(三)明查暗访(7月—9月)。省、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热线媒体记者等开展明查暗访,进一步调查了解参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各省辖市组织明查暗访督查活动不得少于2次。
(四)集中评议(10月—12月)。按照乡镇(街道)—县(市、区)—市—省的次序,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参加集中评议代表不得少于100人,主要由服务对象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媒体观察员等组成,其中服务对象占比应不少于50%。乡镇(街道)以现场直评为主。县(市、区)充分利用已有政风行风热线平台开展集中评议。省辖市统一通过“四位一体”平台进行现场公开评议。“四位一体”公开评议程序主要包括参评部门汇报、通报明查暗访情况、现场质询、投票、公布结果、专家点评、参评部门表态等7个环节。省级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会调查。
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下级评议结果在上级部门综合评定中占60%的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省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日常考核(10%)-扣分。
(五)整改反馈(12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对于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12月15日前,各省辖市将综合评定结果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报省纠风办。12月底前,各级政府纠风办通过“四位一体”热线平台集中公示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职责,坚持敞开门来抓作风,动真碰硬促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群众评议。各市、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精心谋划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府纠风机构要加大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力度,健全完善科学评价体系,确保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深化结果运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政府绩效和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与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考核奖惩挂钩。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省纠风办将及时把评议结果向国务院纠风办、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作风办等报告或通报,并依据评议结果推荐公布一批省级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2014年将组织对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政风行风进行“回头看”。
(三)严肃评议纪律。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切实把精力集中到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上来,重实干、不作秀,严禁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评议工作秩序。各级纠风办要坚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评议全程,确保评议结果经得起检验。违反评议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全省“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问卷
2.省“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评定量化分值
3.各省辖市“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评定表
4.各省辖市“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基础数据表
5.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江苏省监察厅
江苏省政府纠风办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2:
镇江市“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 |
(1)市各参评部门建立领导小组,召开全系统动员部署会,完善工作机制;(2)督促指导下级部门与当地纠风部门对接,细化落实属地范围评议工作方案;(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承诺;(4)在服务大厅、窗口岗位统一悬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7月上旬,市及辖市区 纠风办督查动员部署情况 |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9月) |
(1)市各参评部门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基层座谈走访等,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及时公布问题排查和重点整改情况;(3)9月底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 |
9月上旬,市及辖市区 纠风办督查自查自纠情况 |
三、明查暗访阶段(7月-9月) |
(1)市及辖市区两级纠风部门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调查了解参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2)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
市及辖市区纠风办组织 |
四、集中评议阶段(10月-12月) |
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评议,乡镇(街道)以现场直评为主。市及各辖市统一通过声屏网报“四位一体”多媒体平台进行“面对面”公开评议。 |
市及辖市区纠风办组织 |
五、整改反馈阶段(12月) |
(1)对于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2)12月15日前,向省纠风办报送综合评定结果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3)12月底前,通过“四位一体”热线平台集中公示整改报告。 |
2014年1月,两级纠风部门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
附件3:
镇江市“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评定量化分值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 标 说 明 |
得分 |
本级评议 |
1 |
30 |
市本级群众满意度。(满意度测评表另发) |
||
下级评议 |
2 |
|
60 |
各辖市区根据各乡镇(街道)群众满意度综合评定结果加权计算。(满意度测评表另发) |
|
日常考核 |
3 |
动员部署 |
2 |
各参评部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在全行业、全系统部署迎接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指导下级部门单位与当地纠风机构对接。积极参加政府纠风机构组织的公开承诺活动,并在服务大厅、窗口岗位统一悬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4 |
自查自纠 |
3 |
各参评部门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基层座谈走访等,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答复处理,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 |
||
5 |
诉求办理 |
3 |
各参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参加“四位一体”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认真抓好热线平台群众诉求和纠风工作信访件答复处理,切实提高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 |
||
6 |
落实整改 |
2 |
根据市及各辖市区纠风办明查暗访情况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 |
| |
扣 分 |
7 |
评议纪律 |
-3 |
态度消极抵触、工作进度滞后或违反评议纪律的,酌情扣分。 |
责任编辑: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