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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取消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预计全年可减负1700万元

2013-08-13 16:24 来源:金山网 原晶晶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又有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预计全市年减负金额约1700万元。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2013〕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认真对照梳理,在国家公布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消涉及我市司法、交通等10个系统的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船舶证明签证费等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戴慧 杜开军)

  16个被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名称         涉及部门名称

1     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        司法

2     船舶证明签证费              交通(海事)

3     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4     海事调解费

5     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

6     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工业和信息化

7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       水利

8     企业年度检验费 工商

9     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      质监

10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

11     计量授权证书费

12     绿化费                  农委(林业)

13     林地补偿费

14     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            统计

15     利用档案收费               档案

16    ATA单证册收费               贸促会

 

责任编辑:原晶晶

(原标题: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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