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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改善金融服务公约

2015-06-06 01:56 费菲

        为积极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防止非理性抽贷、压贷和停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更大的风险事件,促进银企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共同致力于维护良好金融服务环境,继续支持镇江社会和经济的良好发展,镇江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制定本公约:

        一、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意识。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支撑、血液,金融的稳健运营要靠经济的平稳运行。当前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努力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实现银企互利共赢。

        二、贯彻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保有控、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努力盘活信贷存量,用好资金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设定和维持企业授信额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改革重组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对重点培育企业、重大项目要提供专业化的全程融资服务;建立健全困难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对有市场、成长性好但经营管理存有一定困难的企业,本着信息共享、充分协商的原则,实行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防范和化解资金链、担保链断裂风险和企业集群风险,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压贷和停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调整和优化绩效考评工作,合理设定业务发展、贷款利率和利润等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压缩保证金类存款占比和票据贷款比,2015年12月底前应基本实现保证金类存款占比和票据贷款比的监管达标。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服务收费原则,做到“七不准、四公开”,严禁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

        四、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作为,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通过特色化、差异化的经营策略,切实提高服务质效。要针对企业现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上浮幅度。推动扩大“小微企业周转贷款”业务发展,探索适合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还款方式创新、贷款期限创新、抵质押方式创新,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减少企业财务支出负担。缩短授信审批时间,在本级权限范围内争取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努力下沉金融服务,使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能够平等享受到金融服务。

        五、努力守住自身风险底线。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信贷风险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信贷“三查”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对小微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的,该指标不能成为具体业务部门各种评价的扣分因素;加强风险监测和舆情分析工作,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建立与地方党委政府、监管机构的沟通汇报机制,完善风险缓释措施,多方联动处置风险,有效维护信贷资产安全,全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守住风险底线,有效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六、强化服务监督措施。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措施,切实规范业务行为和员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本公约各项规定。银行业协会要加大督查力度,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企业的投诉。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可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镇江市金融工作目标考核的资格,并在全市银行业系统进行通报。

        镇江市银行业协会服务监督电话:88836663。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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