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评奖
“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镇江市政府设立,是促进、推动镇江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及“社科强市”建设的重要标志,对鼓励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多出优秀研究成果,促进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理论发展、社科知识普及、人才培养及决策的科学化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支撑作用。1988年7月,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社科联成立了由21人组成的市评奖委员会负责领导这项工作,制定了《评奖办法》、《评审人员手册》,确定了评奖对象、范围、评审标准和操作程序,规定每四年评奖一次。1999年8月,根据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和省社科联统一部署,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改为两年评奖一次。从2001年起,为了加大对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的力度,增设了“决策咨询奖”。2014年,为了让评奖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奖项总数及奖金额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科研创新和人才成长,发挥了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时至今日,已成功举办了10届,接受申报成果2782项,获奖成果726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60项,二等奖173项,三等奖480项,荣誉奖5项,决策咨询奖6项。自1988年至今,认真组织参加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根据不完全统计,参加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约有3项成果获一等奖,有11项成果获二等奖,约有58项成果获三等奖。
责任编辑: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