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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不动产证暂未发放 明年会有实质性进展

2015-12-11 10:52 刘长韬

摘要:  记者昨天在市房产交易中心3楼大厅采访时获悉,最近一段时间咨询房产证、不动产证情况的市民真不少。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接到上级通知,目前还是按现有流程办理业务。

金山网讯 11月16日我市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后,近来向市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及京江晚报咨询不动产证发放情况的市民较多。大家关心的问题集中在: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现在的证需要换吗?记者昨天采访相关部门综合信息后得知,我市目前暂未发放不动产证。

经过精心筹措,我市于今年8月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机构整合初步完成,全市、各辖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在陆续筹建中,并进行职责整合。11月16日成立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经办职责。而原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更名为“市房产交易中心”,不再承担房产登记职责,原隶属关系、机构规格、经费渠道保持不变。

记者昨天在市房产交易中心3楼大厅采访时获悉,最近一段时间咨询房产证、不动产证情况的市民真不少。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接到上级通知,目前还是按现有流程办理业务。

那么,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究竟有什么区别?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除了《房产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以后都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房产证等相比,不动产证不仅信息升级,增加了镭射区,同时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此外,还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

相关人士透露,市民目前在手的房产证等产权证,可按“不变不换”的原则,继续持有。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即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根据我市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据估计,这项工作明年将有实质性进展。(记者 翟进)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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