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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不动产登记将在扬中试点展开

明年6月底前全市陆续实施

2015-12-25 08:32 邓宇

摘要:    扬中作为不动产登记试点地区,本月30日将率先颁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明年6月底前,我市主城区及其他辖市将陆续实施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金山网讯 扬中作为不动产登记试点地区,本月30日将率先颁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明年6月底前,我市主城区及其他辖市将陆续实施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不动产登记是将房屋、土地、海域、林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以镇江的实际情况来看,本市的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屋、林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

“将不同的多个部门不动产登记办理事项,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到一本证,目前我们将原来分散在住建和国土部门的97项登记类型,整合为49项。群众办理登记更加简便,对自己的不动产状况也更加清楚。”扬中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为例,群众现在要分别到住建和国土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需要重复提交证明材料,现在一套材料就能办好。办证收费仍然将执行现行办证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记者看到,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有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镭射区防伪区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张小翀 秦俊 梁和峰)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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