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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正值利好政策窗口期

“营改增”政策细节颇受关注

2016-03-15 08:21 刘长韬

金山网讯 全国两会透露的最新信息显示: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其中首次涉及自然人二手房交易中的增值税征管。这一消息得到不少市民的关注,近期有换房意向的市民更是关心税率、税负等政策细节何时能够出台。

有市民对即将落地的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产生疑惑,“今年2月三部委的政策不是刚刚实行满2年免征营业税吗?”对此,我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认为,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的本意是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总体来看是好事。“营改增”之后只是税种和计税方式的替代,不会增加老百姓的购房负担。

关于营业税政策的调整,记者梳理出近一年来的两次主要变化——先是2015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从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下调为超过2年。即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出售则全额征收营业税;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第二次则是今年2月19日多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从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房地产界一位资深人士分析认为,去年“楼市330新政”对于营业税的调整主要在于“五改二”,到目前来看加速了我市二手房的交易流转;而今年2月的“两税”调整侧重于下调契税,营业税方面则延续了去年的宽松政策。

就政策组合效应来看,关于二手房营业税、契税调整,再加上我市去年8月1日起实行的“镇江房七条”,目前已是二手房交易的利好政策窗口期。不少市民认为,在全国楼市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国家鼓励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个人住房转让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希望政策能够尽早细化、更加宽松,以满足大家的置业需求。(记者 翟进)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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