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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不“规矩” 将被取消网签资格

2016-06-09 08:37 刘长韬

摘要:  记者昨天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直指业内十类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房地产中介若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金山网讯 为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由住建部部署、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即日开始。记者昨天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直指业内十类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房地产中介若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政策的推进,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明显,特别是二手房交易活跃起来。然而在此过程中,房屋中介类投诉数量也随之上升。来自市消协的案例表明,我市房地产中介发布虚假广告、虚构房源、虚标价格、泄露业主信息、无证营业等行为,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据了解,此次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十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未将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不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擅自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和交易合同、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等。住建部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有关部门将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我市一房地产中介公司罗总告诉记者,4月我市召开的行业信用承诺发布会上,房地产中介行业曾向社会公开五大承诺:不发布虚假信息,不签“阴阳合同”赚差价,不以降低中介费收取标准来吸引客户,不套取其他中介公司的房源或客源,大家按照统一的标准收取代办过户费用。罗先生表示,他十分支持住建部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此举从一定程度上也能净化市场,引导企业规范诚信经营。

同时,市消协提醒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查看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的房屋经纪资质;充分了解房屋建筑结构、房屋历史、权属情况、共有情况等详细信息;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谨慎签约,必要时咨询律师;在付款时尽量选择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方式进行;交易过程中强化风险意识及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发票、收据等相关材料,纠纷发生后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录音、视频资料等,出现被侵权情况,及时向市消协及相关部门投诉反映。

(记者 翟进)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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