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新闻 热点新闻

人保财险销售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单

2016-07-02 01:16 包建华

摘要:金山网讯 2016年7月1日,人保财险镇江市公司销售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以下简称“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份保单生效,标志着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镇江市正式落地。

    金山网讯 2016年7月1日,人保财险镇江市公司销售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以下简称“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份保单生效,标志着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镇江市正式落地。

    正式销售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保险行业在中国保监会领导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由理论向实践迈出的重要一步。2015年4月,“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成立,人保财险作为共同体执行机构和首席共保人,与共同体成员公司一起整合行业承保能力、共同参与损失分担。在中国保监会的悉心指导下,共同体本着先起步、后完善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制度机制建立、产品设计推广、运营平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做好了7月1日销售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的准备。

    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是我国首款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产品。保险金额方面,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保险责任方面,发生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上述标准基本涵盖较严重的地震灾害,能够保障投保人房屋所面临的主要地震灾害风险,符合巨灾保险的应有内涵。保险费率方面,为保障费率厘定的科学性,按照地区地震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等因素,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为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价廉物美”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费率反复测算,努力以较低的价格投放市场。保险理赔方面,参照国家地震局、民政部制定的破坏等级标准,将实际损失和赔偿责任确定为三档分档理赔。上述标准的设定,有助于提高国家住宅抗震等级,降低投保成本,避免逆向选择,维护其他投保人利益。

    下一步,人保财险将落实保监会部署要求,继续牵头行业财产保险公司,持续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扎实开展,并在未来一段时期,致力于推进覆盖洪水、台风等主要自然灾害在内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实现巨灾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改善民生保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016年6月30日,恽先生幸运地成为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第一位客户,该保单于2016年7月01日正式生效,此单成为镇江市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首单,也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严格遵照上级公司要求高度重视、部署工作、通力协作,最终全辖各区域均落实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第一单。

责任编辑:包建华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