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实施不动产登记的考虑和安排是什么?
问:
说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城市人一般反应就是我们的房子,作为农民来说他们有什么样的权利,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当中需要什么保护,特别是在农村。在农村实施不动产登记的考虑和安排是什么?
答:
不动产登记制度所涉及的权利与农民相关的主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房等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实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全覆盖,并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了地籍调查,为接下来登记发证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前,我们正在扬中开展农房、宅基地统一调查与登记的试点工作,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试点工作完成后,我们计划于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于有五年过渡期,目前调查确权工作仍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据了解我市正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