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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团伙帮诈骗集团转账“洗钱”

提供银行卡号,将受害者汇入资金转走,获取高额“回扣”

2021-04-17 00:07

金山网讯  丹阳一位市民遭遇通信网络诈骗,对方以测试其银行卡号是否能放款为由骗得6000元。警方就这一线索进行深挖,打掉了一个帮助诈骗集团“洗钱”的犯罪团伙。

今年2月7日下午,丹阳吕城镇的庄先生在微信上看到一则“建顺网络科技”的贷款广告。庄先生正好有资金方面的需求,便点击进入、加了对方微信、按要求填写了相关资料。聊天时,对方称需要测试他的银行卡号是否能放款。于是,庄先生根据对方指示,将银行卡卡号、绑定手机号以及银行卡内余额信息发给了对方。

约半小时后,庄先生收到了银行发来的短信,称其银行卡内转出6000元。随后,对方提出让其支付1万元“保证金”。庄先生感觉有点不对头,于是报了警。

丹阳警方随即立案侦查。经查,民警确认广西籍人员梁某、黄某等人具有作案嫌疑,其中黄某在该案中起“关键作用”。3月2日,民警到达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黄某的居住地附近,发现黄某正好驾车外出。办案民警跟踪黄某5个多小时,在黄某停车下车后成功将其抓获。

截至3月25日,该团伙成员梁某、黄某等12人全部抓获归案,32张涉案银行卡被扣押,涉及资金100余万元。

经审查,今年1-2月期间,梁某、黄某等人受他人指使,先后提供银行卡30余张,以供“上线”转入诈骗资金。其间,梁某、黄某等人时合时分,先后在崇左市某商场、银行等地,等待“上线”指令“开工”,将受害人转入的资金转走,并从中收取1.5%、2%不等比例的回扣。2021年2月中旬一天,黄某提前准备好的银行卡收到9万余元,黄某当即按照“上线”要求将钱转到指定账户,收到回扣1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黄某等12人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反诈中心民警告诉记者,很多人会认为向银行申请贷款不如网络贷款方便快捷。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这种心理,通过开设虚假网站、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途径,发布“无抵押、低息或免息贷款”等虚假信息,吸引并诱导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预付利息、保证金、保险费等,从而达到诈骗目的。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各类电话、QQ、微信等形式的网络贷款广告链接。办理贷款应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只要涉及申请贷款前就支付手续费、保证金等各类费用的一律为诈骗。(王丹 朱美娜)

责任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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