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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为23户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贴息金9万元

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居有所安

2021-04-27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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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网讯 “只用了十多分钟,贴息3194.99元就转入了我的银行卡,真的是太感谢了。”4月26日下午,市总工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中心二楼大厅举办2020年度困难职工公积金贷款贴息发放仪式,集中为23户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贴息金共计9万元。发放仪式现场,困难职工孙师傅激动地说:“这笔钱对于一个有重病成员的家庭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这下子房子贷款压力大大缓解,能把钱集中用在‘刀刃’上了。”

此次为困难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贴息,是我市困难职工帮扶的一项创新、务实举措。一直以来,市总工会把困难职工的幸福感、尊严感作为解困脱困工作的着力点,除了开展常规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等帮扶外,不断拓展新的帮扶领域。去年12月15日,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落实特困、困难职工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意见》,并在今年二季度正式启动。贷款贴息对象为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借款人为经镇江市、县(区)总工会上年度认定通过的特困职工或困难职工,且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行为。贴息额度为该职工在认定为特困、困难职工后上年度实际已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总和,并规定贴息额度上限为5000元/年。经严格筛选比对,本次共有23户困难职工家庭符合条件。

“为方便特困、困难职工快速取得贴息资金,市公积金中心采取借款人申报、中心受理审批、总工会联合审查的模式,做到受理、审批、发放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将贴息资金划入贴息对象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内,整个业务办理时长约15分钟。”市公积金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主任徐文静介绍,符合条件的特困、困难职工可在每年二季度申报办理上年度的贷款贴息,需携带《特困职工证》或《困难职工证》、身份证、婚姻关系材料或户口簿、所购房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公积金贷款还款卡等材料,至公积金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现在的很多困难职工都是因意外患大病致贫,他们应有的或者已有的居住追求应该得到保障,助力他们‘居有所安’,体现了精准扶贫的要求。”市总工会副主席解军英表示,今年以来,市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主动作为,“意见”中28个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已全部得到落实。(陈玉松 范翊 古瑾)摄影 谢道韫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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