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刑事犯罪 推动综合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金山网讯 近年来,镇江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部署要求,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办案不断提升,多个案例受到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的肯定。
侵犯商标案件居多,案件集中在食品领域
2018-2020年,全市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4件30人,提起公诉79件191人。191名被告人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8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92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3人,侵犯著作权罪4人。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90%以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涉及的侵权物品涵盖白酒、雪糕、汽车灯具、工业润滑油、电气配件、家用电器、眼镜、口罩、服装、手机配件等众多领域。其中,食品领域占比最高,达42.93%。在制售假冒食品领域,因酒类食品附加值高,制假获利丰厚,占比也最大。
相关案件链条式、跨区域犯罪日益突出,团伙犯罪较多。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将制假售假行为进行链条化切割,呈现生产、物流、销售环节分离,既给证据收集带来了较高要求,也对侵权手段和情节的认定带来困难。
2018-2020年,我市起诉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已生效判决61件152人。从判决情况来看,所有的案件均判处高额的罚金刑。这也符合国家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政策,即通过判处罚金刑,剥夺犯罪分子的经济利益,使其人财两空。
强化专业化引导,完善“两法衔接”协作机制
2010年,镇江市实行由开发区检察院集中审查起诉全市所有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13年,考虑到丹阳的经济体量及案件数,决定增加丹阳市检察院行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职能,直接办理丹阳辖区内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19年,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办案新要求,市检察院要求两个院统一集中行使审查起诉、审查逮捕职能。
在此过程中,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案件大多疑难复杂,会同侦查机关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力争关口前移,汇聚合力,确保案件精准打击。据统计,我市80%以上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机关均在报捕和移送起诉前,邀请检察机关对法律证据收集方面进行专业化指导。
两级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涉知识产权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或者降格处理等问题依法纠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特别是针对2020年初新冠疫情,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可能涉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建立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属地提前介入等工作协作机制。如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办理的蒋某某等人在疫情期间生产、销售假冒某品牌口罩案,主犯蒋某某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64万元。京口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的张某销售假冒某品牌口罩案,因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该口罩亦不属于“医用器材”,建议公安机关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建议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扬中市检察院也积极介入扬中“熔喷布”市场乱象治理,为规范市场秩序作出了贡献。
“借智”外脑提升质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很强,两级检察院十分注重借助专家的力量,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通过个别咨询、召开专家论证会以及参与案件听证等方式,邀请专家参与审查,听取专业意见,以实现案件的精准办理。如开发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与知识产权局、法院知识产权庭、高校等相关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在办理陈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时,邀请了省高院法官、苏州大学、南师大法学院的教授等5位专家召开论证会,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审慎认定犯罪,最终依据案件证据,结合专家意见,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精准履职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走访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释法说理协调赔偿事宜、深挖漏洞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等举措,积极融入和参与社会治理。如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时,发现汤某某夫妇专门从饭店回收旧酒瓶、酒盒、外包装等,加价后销售给明知制作假酒的人员,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在依法向法院起诉的同时,针对“真瓶装假酒”这一乱象,延伸检察触角,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向涉案饭店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通过主动作为,有效解决了一批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丹阳市检察院依托涉企警示教育基地知识产权专区,提供精准靶向法律服务,加强风险防范宣传。
同时,根据最高检在江苏等6省市试点开展向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的工作部署,我市在办理所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均履行了告知义务,通知权利人参与刑事诉讼,引导权利人合理维权,并探索建立被告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的机制,如丹阳市检察院在办理朱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时,通过告知权利人权利义务,引导、敦促侵权人退出违法所得的同时,还积极协调案件双方,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事宜达成一致,相关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情况通报会上作介绍。
下一步,镇江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深入开展被侵权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试点工作,倾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持续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谢勇 金庆华 高光治)
责任编辑:左亚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