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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发布最新社保业务办事指南

部分业务办理流程等有调整

2021-05-15 00:29

金山网讯 随着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镇江正式上线,部分人社业务的办理流程、申报周期将作相应调整。昨天,市社保中心发布《新版社保业务办事指南》,对社保征缴、申请办理退休等业务经办予以规范。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单位人员用工参保登记、单位人员退工停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企业养老保险退休登记等业务。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调整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实现社保经办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社保征缴业务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征缴周期调整。从5月起,各参保单位办理用工参保、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的,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每月7至10日暂停办理人员增减业务,核定当月应缴社保费;11日起,缴纳当月社保费。二是申报模式调整。缴费基数采取“按社保年度申报”方式,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保年度。三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每月1日至6日办理人员变动后当月生效,11日至月底办理人员变动次月生效。

指南明确,企业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退休的,首先应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且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本市区;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足额缴费。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尚未合并的,应先办理关系转接手续。参保职工向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退休审批,根据职工个人情况填报打印《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采集表》,并携带职工档案、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退休审核部门完成退休待遇核定后,次月起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发放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为做好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准确发放,我市于4月20日开展一分钱模拟发放测试。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分钱是测试打款,后期不会扣回。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职)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由原参保单位负责审批发放,不是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自5月1日起,启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或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由申领人准确、完整填写后提交申请。单位首次申报工伤医药费的,在原提供材料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单位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行号。同时,为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渠道调整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均发放到工伤职工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上;康复治疗及辅助器具的安装报销费用,直接发放到参保单位银行账户,或者工伤职工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上,不再由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及辅助器具机构垫付。(王翔 沈春来)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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