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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镇江市出台专题《培育指引规范》

2021-05-17 08:30 来源:镇江日报

金山网讯  为深入实施和规范推进全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近日,镇江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司法局联合出台《镇江市“法律明白人”培育指引规范(试行)》。

《指引规范》首次明晰了各地各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各辖市(区)相应成立实施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辖市(区)司法局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部门。各级党委、政府承担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主体责任,各级实施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担负培育工作具体统筹、组织、协调、推进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承担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共抓共育责任,负责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并推进培育工程。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职责。

同时,《指引规范》明确了“法律明白人”的4项基本条件和7项主要职责,规定了遴选、培训、管理、使用、考核5个程序的工作要求,提出“法律明白人”应持证上岗。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法律明白人”培育人选,由各司法所初核汇总,报所在辖市区司法局审核确认,并经市司法局备案通过后,颁发资格证。由各辖市区组织考核合格骨干“法律明白人”开展上岗宣誓,“法律明白人”名单通过村(居)公示栏“光荣榜”向群众公示。

根据工作要求,镇江市将到2021年底在全市每个村(社区)的基层网格培育1-2名“法律明白人”,到2022年底实现“法律明白人”联网成片、以网带面,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格,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基层法治带头人队伍。市司法局将从8月起抽调人员进行专项检查,邀请市人大开展调研评议,依托“12348”法律服务队,持续开展实地督导调研,适时通报工作进度、推广先进典型、发现存在问题。(笪伟 吴恺)

责任编辑:左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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