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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接“牛单” 夜里现偷供货

2021-07-23 00:08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丹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刚刚一审宣判,盗窃水牛牟利的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33岁的丁某初中辍学后便出来闯荡社会了。在闯荡的5年时间里,他四处打工寻找致富之路,谁料没闯出名堂也就算了,居然闯出了祸事。2010年,丁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没有经济来源的他整天琢磨着怎么来钱快。

2021年2月的一天,丁某照例在家上网。此时,某网站一条“高价收牛”的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丁某马上想起在丹阳某镇有个养牛场,并且牛几乎都是散养的,平时也没人看管,而自己最近手头又比较紧,正好可以偷头牛过来卖钱。

想到这里,丁某立即与网站信息发布者取得了联系,在接收到对方先看牛的要求后,丁某偷偷进了养牛场,用手机拍了段牛的视频发给对方。其间,谎称自己是开赌场的,牛是赌客抵债给自己的。经过一番交涉,丁某成功接下这单生意,双方商定以7000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当晚8时交付。

晚上7点,丁某来到这家养牛场,看到被绳子拴着的牛后,用随身携带的剪刀把绳子割断,将牛藏到附近的猪圈里。等买方到达后,一起将牛拉上了货车。

第二天一大早,牛主人陈某准备喂牛时发现牛不见了,找遍四周都不见踪影,在看到拴牛的绳子上平整的割痕后,陈某意识到牛被偷了,随即报了警。很快,丁某被警方抓获。

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价值14080元的水牛,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累犯等情形,该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李会朋 朱美娜)

责任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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