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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手好闲嗜赌博 30年婚姻终破碎

2021-07-29 18:06

金山网讯 “男方平时喜欢打牌,几乎天天打,夫妻俩也经常吵架。”村委会干部说道。妻子不堪忍受丈夫行为,14年后再度起诉要求离婚。近日,丹徒法院辛丰法庭顺利审结了该起适用《民法典》的离婚纠纷案件。29日,院方披露了该案的具体案情。

1988年,王燕、林云经人介绍相识,次年初登记结婚,同年生育儿子小超。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因性格差异,两人经常因琐事产生矛盾。王燕认为对方游手好闲不努力工作,沉迷赌博,多次规劝仍不改正,夫妻感情日益淡薄。2007年5月,王燕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结婚多年,尚有和好可能,法院未予支持。2017年,为照顾怀孕的儿媳,王燕便开始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从此夫妻俩两地分居互不干涉,鲜少交流。现王燕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30年的夫妻,但婚后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导致矛盾较多,未能培养出深厚的夫妻感情。原告2007年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双方自2017年分居至今已超过一年,夫妻之间几乎无交流,被告甚至无正当理由缺席本案庭审,故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根本改善。法院多次进行调解,但原告坚持要求离婚,最终判决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文中相关人物已化名)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通讯员  陈怡 金山网记者 董礼)

责任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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