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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中:率先出台“基层两长”队伍建设意见 建强党小组“堡垒前哨点”

2021-09-15 11:40 来源:镇江日报

金山网讯 近日,扬中市新坝镇举行“基层两长”队伍建设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全国率先出台《新坝镇农村党小组管理办法(试行)》《新坝镇加强村(居)民小组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两项基层治理制度。数十条涵盖人员选配退出、工作绩效考核、政策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具体细则,让新坝镇处于农村“最后一米”的122位党小组组长、465位村(居)民小组组长从此有了基层工作的“指向牌”“测量尺”“动力源”。

变“对着干”为“队长干”

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新坝镇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的治理。去年,新坝镇以基层党小组建设为切口,把党在基层的“前沿堡垒”“神经末梢”,建到村头埭尾,建到普通老百姓家中,打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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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党小组‘堡垒前哨点’作用,推动党小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我们觉得,需要从制度层面来加以思考。只有这样,才可更好地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扬中市委常委、新坝镇党委书记吴玉青对“新鲜出炉”的党小组管理办法作了如上阐述。

党小组管理办法的出台改善了部分党小组在基层治理中渐渐“没有了声音”,出现了发展不平衡、“去年热、今年冷”的困境,进一步凝聚“基层两长”的共识和力量,让党小组和村民小组保持充沛的活力,改变因疏于管理造成的“对着干”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队长干”。

“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阵地选对了,就能发挥中心带动作用,群众就感到亲和、方便;选错了,群众就会觉得‘高不可攀,产生距离感和疏离感’。”吴玉青在发布会上表示。因此,新坝镇的党小组按要求必须建到群众身边,建到党员农户家中、建到群众日常聚集场所。目前,全镇122个农村党小组中,建在党员、群众家中的有118个,建在老年活动中心、医疗点、休息亭的有4个,让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党员和党组织、第一时间反馈问题、第一时间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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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坝镇农村党小组管理办法(试行)》除了明确因时因地灵活设置党小组外,还就打破年龄界限、资历界限等选优配强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需主动出谋划策、化解矛盾纠纷、弘扬文明新风、助力环境整治等议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了细化。《新坝镇加强村(居)民小组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则突出村(居)民小组组长上传下达、助力强村富民、建设美丽村组、倡树文明新风、加强村务监管等“分内”职责,在依法遵循村(居)民自治前提下,鼓励村(居)民小组组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更好地担当村(社区)两委参谋助手作用。“有事没事常去转转,家有病人过去看看,遇有急活帮着干干”,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不仅有“位”,更有可“为”

为有效推进“基层两长”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实施,在原有管理基础上,扬中市新坝镇积极探索保障举措创新、绩效考核突破。如《新坝镇加强村(居)民小组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就明确了工作满意度测评、绩效考核、退出机制三项“特别条款”,变村民过去来电来访反映问题为现在对所在小组小组长工作情况进行打分,畅通了常态化反馈渠道,便于村(居)两委及时掌握村民小组长的履职服务情况。同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误工补助直接挂钩,根据工作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满意度测评情况予以差别化兑现,改变原有“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把‘帽子’戴到有能力的人‘头上’,‘担子’压到想做事的人‘肩上’,全面激活新坝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吴玉青表示。

接下来,扬中市将以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为契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深化“党小组+”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红色引擎”引领作用,实施“红色领跑”行动,推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实施“红色领先”行动,推进乡村振兴提档升级;实施“红色领航行动”,推进文明创建提速发力。(袁红军)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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