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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成5家“工会大食堂” 服务各类职工近5万名

2021-12-01 00:45

金山网讯  昨日上午,市总工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镇江高新区管委会召开“2021年镇江市‘工会食堂’建设管理总结表彰推进会”。会上为高新区“工会大食堂”揭牌,为60家星级“工会好食堂”代表授牌,为5家“工会大食堂”颁发了奖补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进一步向工(产)业园区、楼宇商圈集中,由于受到单位自身实力、硬件设施等条件的限制,很大部分职工存在“吃饭难”的问题;与此同时,部分企业开办的食堂,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逐渐出现“饭难吃”的问题。市总工会关注职工“急难愁盼”,开展“工会食堂”建设。

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始终坚持“党政支持、工会引导、企业自办、社会兴办”的基本原则,把“以职工为本、让职工满意”贯穿于“工会食堂”建设运营全过程。一方面引导企业自办或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工会大食堂”向周边企业职工开放,优先在职工需求旺盛的工业园区、楼宇商圈等地规划建设“工会大食堂”。同时运用“工会大食堂”落实工会普惠制服务,嵌入职工服务中心(站)、职工书吧等,增加“工会大食堂”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解决周边小企业工会活动场地受限的问题。另一方面,与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工会好食堂”星级评定活动,不断提升餐饮水平,呵护职工身心健康。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工会大食堂”5家,服务各类职工近5万名;综合评定出首批镇江市星级“工会好食堂”60家,其中四星级26家,三星级27家,二星级7家。市总工会还设立了150万元专项资金,对验收评定的“工会大食堂”和星级“工会好食堂”予以适当的补贴,用于食堂升级改造、改善职工伙食等。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食堂”建设管理,市总工会还与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镇江市“工会食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会食堂”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安全卫生、便利实惠、职工满意的原则,并重点从“工会食堂”建设评定、运营扶持、管理监督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规范。同时,专门聘请第三方社会组织每月对“工会大食堂”进行走访监查,每半年对“工会好食堂”进行走访督查,建立“工会食堂”会员评议监督预警机制,动态跟踪并及时反馈“会员评议二维码”投诉意见,真正让“工会食堂”成为企业拴心留人的重要抓手。 (范翊 古瑾)

责任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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