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镇江新闻 镇江新闻 - 社会

镇江通报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2-01-14 21:24

金山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护航镇江市委“产业强市”一号战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14日,镇江市纪委监委将全市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胡志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问题。

2011年至2020年,胡志超利用担任镇江新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费支付、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551万余元。同时胡志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胡志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0月,胡志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丹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原警务辅助人员韦建平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索贿受贿问题。

2014年至2018年,丹阳市某KTV在经营过程中为得到韦建平的关照,邀请其入股,韦建平以妻子名义投资共8万元,获得分红6万元。此外,韦建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收受贿赂40余万元。同时韦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韦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其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句容市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物业科副科长赵飞变相指定涉企中介服务机构、干预招投标代理市场公平竞争问题。

2017年12月,赵飞制作、张贴“句容市物业招投标公示栏”,并擅自将“招标代理企业一览表”放入公示栏中,名单中仅有3家招标代理公司供甲方参考。2017年12月至2020年11月,句容市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物业招投标办、物业科物业招投标项目均由参考名单中公司代理,存在变相指定涉企中介服务机构问题。另,2020年上半年,在某物业招标项目中,有两家公司参与招标代理竞争,在甲方已与其中一家公司达成代理意向但尚未签订代理合同的情况下,赵飞通过电话暗示另一家公司退出竞争,该行为干预了招标代理市场公平竞争。2020年11月,赵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丹徒区谷阳镇湖滨村原村干部王拥军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

2017年10月至2020年8月,王拥军在担任谷阳镇湖滨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多次向位于湖滨村管辖范围内企业负责人借款。经多次催要后,王拥军仍未归还全部借款,其中三家企业负责人共借给王拥军5.7万元借款至今未还。目前王拥军对其所借款项无实际偿还能力。2021年5月,王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湖滨村村委会解除与王拥军的劳动关系。

通报中称,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有的为市场主体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干预招投标公平竞争;有的利用管理服务企业的便利,违规借贷。上述行为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镇江市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镇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江市委“产业强市”一号战略上来,齐抓共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提升服务本领,既要做到“亲”商不挟私,守好底线,坦荡干净,又要做到“清”商主动为,亲而有度,担当尽责。

同时,要求镇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及时发现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服务企业能力不断增强。对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记者  朱美娜)

责任编辑:邓宇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