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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4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2-06-30 03:45

金山网讯  帮他人制作商品包装盒也会犯罪?近日,经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一审宣判。4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我们以为这个东西不值钱不要紧。”在讯问室内,刘露面对检察官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刘露今年51岁,其丈夫樊伟从事废纸品回收生意。2019年3月,刘露的熟人周明(另案处理)邀请她帮自己做纸箱包装盒并拿了一张A品牌灯具的包装纸盒样本,让刘露“依葫芦画瓢”,称要的量很大。刘露告知丈夫情况,即使明知A品牌商标系注册商标、周明是做假冒A品牌灯具生意的,夫妻二人仍旧接下此事。

樊伟很快找人制作了印刷模板和刀板。2019年7月,樊伟找到了做个体包装印刷生意的华全,将印刷模板和刀板交给了对方,“华全那边加工的纸盒包装都是有A品牌商标的,一共做了六七种型号的包装盒。”待交货时,樊伟再按照每个包装盒1.5分至2分钱不等的价格与华全结算。

“后来周明跟我说还需要制作A品牌商标彩色包装。”樊伟便找到了做彩印生意的丁峰。2020年8月,樊伟将包装样板、重新制作的印刷模板和刀板交给丁峰,双方约定好加工费后,丁峰便开始制作包装,并在接下来7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加工制作标有A品牌商标的包装盒16万余件,非法经营数额2.9万余元。

2021年4月初,周明假冒注册商标案案发,刘露、樊伟、华全、丁峰也浮出水面。2021年7月,刘露等4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被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邱伟毅 张驰川)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龚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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