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镇江新闻 镇江新闻 - 社会

“交房即发证”推出升级版

首次登记“进合同” 交房发证“百分百”

2022-07-02 01:34

 金山网讯 7月1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介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在镇江市区范围常态化开展“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发证”工作的通知》,推出“交房即发证”升级版。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已在全省转发推广镇江市“交房即发证”升级版。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11月镇江在全省率先开展“交房即发证”工作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交房即发证”所涉及的多项业务服务进行细化整合,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高度认可。此项工作也是该中心推进“一事联办”再提速、再延伸的重大改革举措。

为了进一步提高“交房即发证”比例,彻底解决购房者因不能及时办证在落户、子女入学、资金周转等方面带来的不便,上半年,市自然资源部门在省厅确权登记局的指导下,与市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动,在原《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交房即发证”工作举措,要求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将“交房即发证”作为条款明确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使购房人在开发企业交房时便具备办证条件,有效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具备交付条件时向购房人提供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等办证材料,视为同意与购房人共同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条款,以合同形式约束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前须办理完不动产首次登记。由此,真正实现“交房即发证”比例达到100%。

同时,该通知还对“拿地即开工”相关工作提出了更加细化、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

接下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动更多更好不动产业务创新举措,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把更多便民利民惠民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朱峰 王兵 朱美娜)

责任编辑:邓宇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