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镇江新闻 本网专稿

市检察院以“清朗网络空间 共护国家安全”为主题举办第3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3-03-31 10:56

微信图片_20230330211802

金山网讯  女子花2元买来载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又以2元卖出,殊不知这随手转卖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今天(3月30日)上午,镇江市检察院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以“清朗网络空间 共护国家安全”为主题举办第3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快递员、社区居民等2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现场观摩一起宣扬恐怖主义案的公开听证会,并通过观看反恐宣传片、开展现场法治宣传等方式,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维护网络安靖、守护国家安全的努力。

2022年2月,女子孙某某出于好奇,通过微信以2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10部暴恐视频,后又以2元的价格将上述视频通过微信转卖给福建一网民。该网民又将上述视频转卖给其他多名网民。经审读,孙某某买卖的10部视频内容画面残忍、血腥、暴力,其中2部视频中出现境外恐怖组织标志,属于典型的宣扬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
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章纯钢主持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侦查机关办案民警、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这起案件办理情况、认定的事实及拟作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也就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孙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听证会现场不停落泪。

微信图片_20230330211810

经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孙某某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其无前科劣迹,此次行为是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均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孙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办案检察官、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蒋安凌介绍,恐怖活动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一些含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音视频利用互联网传播,一些人出于猎奇的心理观看,之后又保存或者转发给他人,这些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孙某某触犯了宣扬恐怖主义罪,由于孙某某出于好奇买卖转发,并非故意恶意传播,她主观恶性小、情节不严重、对自己的行为有深刻的悔悟、自愿认罪认罚,所以检察机关拟对其对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慎重起见,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苏学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成告诉记者,在日常工作中,他也遇到过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漠、没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所以市民要主动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听证会还邀请了三位快递小哥参加,顺丰速运的快递员王小浩负责市检察院所在片区的派件工作,但还是第一次走进检察院内部,他说,“生活中一些不经意的情况可能触犯法律,比如刚才现场播放的宣传片中不法分子想利用快件邮寄非法物品,所以我们快递员收发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实名认证、开箱检视,如果发现异常物品及时报告给公安机关。”

“恐怖主义是全球大敌,反恐是每一位公民的应尽义务,我们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携手各方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为国家安全、网络安靖、人民安宁贡献更多力量。”蒋安凌表示。(通讯员 杜小利 高光治 金山网记者 董礼

责任编辑:董礼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