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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景“镇”好看法庭 | 镇江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始

2023-05-11 15:45

金山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要求,更好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作用,擦亮全国首批“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金字招牌,结合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实际,5月10日,镇江中院出台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明确,在全市15家基层人民法庭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打造1到2家在全省、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引领全市人民法庭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能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创建标准

(一)坚持党建引领,政治建设卓有成效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3.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基层延伸,完善人民法庭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二)坚持人民至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4.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主动走访调研,广泛搜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法治需求。

5.加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大厅)建设,完善“家门口”“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全面受理诉讼材料收转、起诉立案、跨域立案等业务。

6.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即时诉讼辅导和司法保护。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司法救助,并帮助其依法向法律援助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7.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实现案件审理快速化。综合运用现代和传统手段破解“送达难”。

(三)坚持公正司法,有力维护公平正义

8.准确认定法律关系,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切实定分止争,避免诉讼程序空转。依法诉讼保全,督促生效裁判按时履行,对调解结案的适合简易程序执行的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由人民法庭督促履行,并探索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9.审慎处理涉社会伦理、公共道德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做到法理情相融合,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坚持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审理辖区多发、常见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10.加强巡回审判点、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建设,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茶场法庭”“草莓园法庭”等特色巡回审判点作用,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11.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典型案例审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向好。

12.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协同调解机制,在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联络点,及时便捷化解旅游消费纠纷,为优化法治化文旅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四)坚持源头治理,有效预防矛盾纠纷

13.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和法治引领作用。

14.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机制,积极参与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支持村(社区)成立“乡贤”调解工作室,指导基层群团组织及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

15.注重与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联等基层单位或组织的协作,促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矛盾缓和的纠纷在村镇(社区街道)范围内解决。

16.分析研判高发多发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就公共政策、社会治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建议;对于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

(五)坚持多元化解,推动社会调解优先

17.诉讼服务、法治宣传中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前置指引,引导当事人以及律师群体优先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18.开展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重视调解在解决纠纷方面的作用,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

19.推进“江苏微解纷”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20.推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实质化运行,发挥工作室代表履职、接受监督、汇聚民意、协同解纷四大职能作用。

(六)坚持强基导向,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21.深入开展“创特色、促治理、助振兴”活动,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2.充实人民法庭人员力量,人力编制资源配备向法庭倾斜,法庭轮岗交流到位。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定期开展人民法庭工作培训。

23.加强人民法庭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

24.落实人民法庭经费全额保障,强化“智慧法庭”建设,充分保障人民法庭办公用房、业务装备,人民法庭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显著加强。

25.坚持人民法庭司法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动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开展“安保”共建。(通讯员 常文金 金山网记者 董礼)

责任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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