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金山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镇江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市中院党组要求,5月18日上午,镇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交流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推进举措、存在问题并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镇江中院民二庭对省法院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陈敏副院长对全市法院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锚定目标。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要吃透工作要求,务必不折不扣完成硬性指标。要重点关注营商环境指标中的变化和新增内容,结合法院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抓重点、强优势、补短板。二是真抓实干。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执核心指标,对执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动真碰硬,将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同志调整到重要岗位上。要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力度,确保年底三年以上未结案件清零。三是勇于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从小切口处着手,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审执过程中的堵点、难点。进一步优化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破解审执难题。四是注重宣传。积极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延伸司法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是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管理人选任和履职监督管理,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重点关注办理破产各个环节,加强资金监管,自觉筑牢廉洁防线。
镇江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巧林,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营商环境工作院领导、庭长及镇江中院立案庭、民二庭、审管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通讯员 常文金 金山网记者 董礼)
责任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