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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市场升温在即,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

消费者发现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2024-09-05 08:18

金山网讯  镇江市近期将举办“超级音潮群星演唱会”和“张惠妹镇江演唱会”,同时,中秋消费市场需求日益增加。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市餐饮、住宿和旅游服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禁止哄抬价格。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各旅游景点应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承诺的优惠、减免措施,不得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违法线索,请保留好有关资料,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邵国兴 记者 朱婕)

责任编辑:王雪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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