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重教理应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加强教师权益保障”中的“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引发网友热议。“把教鞭还给教师”,用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增加教师的权威性,提升教师尊严。
教师教育的“惩戒权”,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且充满争议的话题,在舆论环境中似乎是“负面”的。网络时常曝出某些教师以极端方式惩罚学生,形成侮辱、伤害之实,也让教师在网络舆论中处于“隐形的弱者”,导致师生关系紧张,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反对。加之,一些家长对于教师惩罚自己的孩子,在情感上无法理解,在实际教育中无法接受,“护犊子”心态极强。随着社会对学生权益保护的重视,一些教师因担心被误解、被投诉,而选择“明哲保身”,对学生违规行为采取放任态度,出现“不敢管、管不了”的现象,这不仅让教师感到沮丧,更让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严师难当”成为了当下教育语境下的一种共识。
“教不严,师之惰”。重塑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权威性、合理性,尤其是广大家长们更应该看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正面效应”,而不能因为极个别的极端例子,让教师放下“教鞭”,错失最好的教育时机和教育手段。如果把教书育人比作种树,那么,我们既需要培土、施肥、浇水,也需要修剪旁逸斜出的枝丫。教师手中的“教鞭”,不是给孩子们“皮肉之苦”,而是当教师发现孩子的错误时,予以及时的纠正,而不是听之任之,更不是“不敢管、不能管、不愿管”。现代社会,维护教师教育的惩戒权,非常必要,是学生尊重师长,增加教师权威性的必要手段,也应是社会共识,更是尊师重教的现代表达。
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是重塑师道尊严的必然要求。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职责不仅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塑造人格、培养品德。适度的惩戒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所谓的“严师出高徒”,描绘的正是这种情形。这种“严”并非简单的惩罚,而是基于爱与责任的引导,是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缺点的必要手段。当教师能够依法依规行使惩戒权时,他们的职业尊严将得到彰显,教育的权威性也将得到加强。学生也能更清晰地认识到行为的界限,懂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从而更好地成长和进步。
教育惩戒,理应是教师的“必选动作”,当教师、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形成共识,共同营造一个尊重教师、理解教育、支持惩戒的良好氛围时,老师手持“戒尺”才有了底气,教育的惩戒权才能真正成为育人的有力支撑,让更多孩子在关怀下,走的更稳、更远。(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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