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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2025-11-25 07:00

金山网讯    近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我市2个集体、3名个人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称号。

句容市边城镇人民政府、扬中市新坝镇五一村村民委员会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镇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处长、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秘书长曹晓光,丹阳市正则高级中学党总支书记苏哲,镇江卓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沈燕,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扩大社会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了齐心协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良好氛围。(曹晓光 记者 谭艺婷 胡建伟)

责任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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