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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综评招生试点工作即将开始

2026-04-10 07:52

金山网讯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通知,2026年共有24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其中A类高校12所,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西湖大学;B类高校12所,包括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在报名与资格审核方面,5月10日前各有关高校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规定为准。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中学应依据高校要求,为报名考生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做好公示。

关于高校考核测试与入围名单确定,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在高考后组织开展考核测试,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志愿确认或填报环节,A类高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确认报考志愿及顺序;B类高校入围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志愿,专业志愿须在报考高校公示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中选择。(记者 张翼)

责任编辑:龚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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