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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监分局开展春节期间网络商品在线监测

2018-03-13 17:23

金山网讯  为了给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工商局网监分局于近日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网络商品在线监测工作。

网监分局结合“双十一”、“双十二”促销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机挑选网上“年货节”期间的100条商品信息实施监测。重点监测网络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规范(订)定金发布、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加强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网络经营者违反“7天无理由退换货”、不正当有奖销售、“刷信誉”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对100条商品信息进行监测的过程中,共发现主要问题4条。经过梳理,分为以下3个类别:含有虚标价格、虚构优惠等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的商品信息1条;含有霸王条款的商品信息1条,不许客户在评价中体现“买一送一”字样;没有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2条,如:从现在起买就送,但是没有时间期限,已运用“存证云”系统,对监测的网页等电子数据进行了证据固定。

网监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网上购物做到“四个要”:一是购物消费要理性,面对商家宣称的“秒杀”“限时抢购”等各种促销活动,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根据自身需求购买,不要盲目。二是交易风险要防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全面了解经营信息和商品信息,详细阅读交易规则和支付规则渠道等。三是要做好快递派送问题的心理准备,由于年底物流集中,货物存在积压、损坏的风险。消费者应与卖家就送达时间、退换货方式、是否包含运费险等达成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四是消费维权要及时,消费者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要懂得采集或保留维权证据。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如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要先申请退款,然后通过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提请平台商客服介入调解、维权,电商平台本身都有自己的调解团队。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智慧315维权平台投诉维权。(李婷)

责任编辑:胡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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