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检察提升办案贡献度服务“三大攻坚战”
摘要:经履行诉前程序后,韩筱筠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污染损害480余万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该案判决已生效。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涉案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力度,有关做法在全国会议上推介交流,一起案件被推荐参加全国司法救助典型案件评选。
江苏省徐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指出,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事关全局,不仅是经济发展问题,而且是社会政治问题。
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提高思想站位,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以一起又一起扎扎实实的案件,打响了“三大攻坚战”,让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办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18年5月,经徐州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三名被告人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均并处罚金15万元。
2016年6月,王某等人诱导老年人到公司购买所谓的“收藏品”。半年间,三名被告人非法向65位不特定老年人集资本金325万元,而那些所谓的“收藏品”根本没有收藏价值。鼓楼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根据犯罪情节,准确认定罪名和数额,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2018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紧盯经济金融风险,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78人、起诉193人。在办案的同时,加强预防宣传、追赃挽损和群众思想工作等,有效防止经济风险向公共安全领域传导。
泉山区检察院在办理金融诈骗案件中发现,被告人手持他人遗失的身份证件,从银行办理银行卡准备行使金融诈骗时,办卡过程畅通无阻。于是,该院向银行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管理,办卡过程中实行“人证合一”,堵塞漏洞,被银行采纳。目前,一家银行已经开始试点指纹验证,确保人证合一。泉山区检察院关于金融机构开卡漏洞的对策建议,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
为了社会安定和百姓安全,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实施精准打击,强化破网打伞,及时深挖批捕起诉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睢宁县检察院对陶磊陶帅等22人涉黑案件依法起诉,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个罪名判处22名被告人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徐州市检察院出台方案,在全省率先探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因“祸”得福的“全国第一”
“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为更多百姓所关注。可以说,公益诉讼是防治环境污染的一柄利剑。如何用好用足这柄利剑?
徐州市检察院办理的这起“全国第一”案件提供了一个样本。
鸿顺公司,曾因非法排污被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因而闻名全国。“这个全国第一,我们当时是真的不想当。现在看,还是很值得的。”这位负责人笑着说。原来,在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间,鸿顺公司三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苏北堤河。2015年1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徐州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四倍的惩罚性赔偿。
2016年4月11日,徐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鸿顺公司支付环境修复费及服务功能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05.82万元,支付至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
判决生效后,鸿顺公司及时、全额缴纳了赔偿金、专家咨询费及案件受理费,并且以十分配合的态度接受了环保整改。该案成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一个标杆,并被评为“2016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这是徐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缩影。
2018年,徐州市检察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等行为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997件,提起公益诉讼42件。同时,与市环保、国土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聘任143名专家学者担任专家辅助人。
同时,两级检察机关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盜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51人、提起公诉20人,守护绿水青山蓝天,保障美好健康徐州建设。
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韩筱筠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二审刑事案件中敏锐发现,被告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韩筱筠在以检察员身份出庭该刑事二审案件的同时,决定展开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经履行诉前程序后,韩筱筠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污染损害480余万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该案判决已生效。这也是全省首例由市级院检察长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给弱势群体送去法治温暖
每一个因案致贫的被害人,都是徐州市检察官们心头的牵挂。针对因案增贫、致贫、返贫问题,2018年,徐州市检察机关为109名刑事被害人贫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99.35万元。
王某就是接受检察机关救助的一位被害人。
新沂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田成龙至今仍记得,数月前到王某家给她发放救助金时的情景。“她就坐在那里,低着头,戴着帽子,脸上还遮着个大口罩。我们问她什么,她回答声音很轻,根本听不见……”他心里就咯噔一下。邻居反映,出事后王某天天把大门紧锁,也不和人交流。
2016年7月23日夜晚,一个黑影翻墙进入王某家中行窃。见王某在床上休息,凶徒遂至院内找到一把铁锤,进屋向其头部击打,王某顿时血流满面……经法医鉴定,王某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5万余元的医疗费让王某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审查起诉期间,新沂市检察院及时协调当地政府为其办理了低保,并为其申请了1.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田成龙和同事孙乾梅一起,对王某进行定期回访,疏导王某的心结,几番协调,帮王某找到一份制衣厂的工作。“上班后整个人精神状态都不一样喽——穿着清爽的格子衬衫,和工友们有说有笑。”这是田成龙和孙乾梅再见王某时的情景。
“相比较发放一次性的救助金,就业救助是最有效的救助,最实实在在的脱贫。”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杨昌顺表示。
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涉案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力度,有关做法在全国会议上推介交流,一起案件被推荐参加全国司法救助典型案件评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扶贫资金“微腐”现象,徐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调研,情况分析受到中央有关领导批示,扶贫帮扶工作得到市委充分肯定。
两级检察机关还扎实做好挂钩帮扶工作。市检察院多名院领导多次到帮扶贫困村实地督导,机关各党支部结对帮扶,协调解决致富项目3个,到位资金195万余元,为脱贫攻坚助力护航。
责任编辑:费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