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2013年5月1日以后受让土地的房地产项目才会有该资金,由开发企业交存,归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更新改造,不得用于日常维护维修。我市市区已于2017年8月1日发布《关于建立镇江市市区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镇政建〔2017〕180号)并制定相应业务流程。
(详情可访问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jsj.zhenjiang.gov.cn进入“慧通住建”平台“我办事”栏目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杨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