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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救基金将执行案件进行到底

2019-03-29 17:40

金山网讯 2014年01月26日,陆某驾驶小轿车沿学府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到中国石化加油站附近地段,与朱某驾驶的电动汽车发生相撞,导致朱某受伤。因双方无力支付治疗费用,二人遂向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并签署承诺书承诺待事故赔偿确定后,会优先偿还路救基金垫付款。紫金保险路救基金为伤者朱某垫付了抢救费5万余元。

该起事故中肇事者陆某负主要责任,受害人朱某负次要责任,但是经过两年多,双方均没有主动还款,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于2017年将陆某、朱某诉讼至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由陆某承担路救基金垫付款的还款责任。陆某在判决生效后,未能按期偿还,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后是漫长的执行等待。前日(3月27日)下午,京口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与路救助基金联系,告知陆某名下的一辆奔驰SMART停放在徐州某路段,现已被巡逻警控制,问是否需要将该车辆拖回拍卖,但是拖车费和拖回后的停车费均要求道路救助基金支付,且存在拍卖不出的风险。鉴于此,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先取得了车辆停放的位置,并寻求徐州市专员的帮助现场查勘车况,中心法务部领导、老师的商讨一致决定,如果该车辆车况可观,那将坚持拍卖。之后道路救助基金负责人与法院执行局法官联系,告知其想法,后续情况路救基金将持续跟踪。

希望越来越多的受救者或肇事者能在获赔后及时主动地归还基金垫付款,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能获得帮助,以实现基金的良性循环。对于恶意不还的,道路救助基金也绝不会姑息,并将案件执行到底。救助基金的存在有效的保障了受害者的生命安全。为了让更多人知晓这项民生工程,救助基金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咨询热线为96019,让大家了解更多的路救知识。(李沁芸

责任编辑:张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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